大同古城作为城市的确立与发展,是古都城市历史功能的延续。早在北魏平城时代的近一个世纪,大同就已成为我国北方地区的政治、文化、军事中心。辽、金两朝,大同城也是农耕文化与游牧文化的融合之地;而由元代再经明、清,作为军事重镇,城市建设继续在原址营建,成为我国具有很高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以及深厚的民族传统文化底蕴的古都城市之一。
随着市委、市政府提出对大同历史文化名城进行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的保护思路及工作任务的提出,保护并发展名城文化成为社会各界的共同愿望和自觉行动,所有这些都是完全符合历史本原和未来趋势的,而且对古城功能的设置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城市功能设置和建设与历史名城保护的变化
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产生了为社会关注的历史城市的保护与现代建设之间的矛盾。随着社会发展的时代进程,围绕着保护与建设、传统与现代之间矛盾的相互撞击也日趋激烈。与此同时,如何看待大同古城的保护与建设,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一直存在着不同看法。大同古城既是历史城市,又是故都城市,最有价值的是千年来城址没有变动,是城市发展史上极为罕见的、相对保存较好的城市。客观地说,对历史城市和传统文化的如何看待和评价不只是一个学术问题。但是,在建国以来很长一段时期内,我们对待历史城市和传统文化的态度,往往受到意识形态领域的影响;在处理城市建设和古都城市保护的关系及矛盾时,则往往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更与当时的政治环境有密切的联系。如50年代以后在思想政治领域开展的“反右”运动,“文革”中的“破四旧”,使历史建筑和传统文化经历了一场浩劫;伴随着改革开放政策带来的“思想解放”,又使全城出现了模仿西式的建筑和一批新的仿古建筑等,随着意识形态和政治气候的变化,对大同这样一座历史古都城市和传统文化的保护,确曾出现否定和肯定的现象,使我们在古都城市与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经历了一个曲折而沉痛的认识过程。
新中国的成立后,由于受“建设新北京就必须拆除历史上的旧城”的观念影响,我市兴建的各种政治、文化设施、市政道路等现代建筑,大多对传统建筑和整体风貌造成了一些损失和影响。应当承认,这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是不可能预见到的,如同当年拆城墙时不可能意识到会对以后历史名城保护造成怎样的损害是一样的。近20年来,经济建设的发展,加快了城市更新、城市开发及旧城危房改造的步伐,这种大规模的建设对历史名城造成的影响和破坏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全面保护大同传统城市里坊格局和传统民居的社会舆论已日渐高涨。国务院批复的《大同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对城市空间发展布局进行了重新规划,实施“保护古城与发展御东新城”战略,这是建国以来首次将历史名城保护摆在城市建设工作的首要位置。1982年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提出保护历史名城时,将大同古城公布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人们才开始对历史文物和传统文化的保护引起关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全民整体文化素质的提高,保护历史名城的社会观念也逐步形成。近年来,市文物局不断加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力度,先后完成了善化寺等多处文保单位的修缮工作,查处了多起破坏古城墙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了各级文保单位的消防、技防等安全设施建设工作,还组织开展了大同古城街巷、传统民居调查工作和大同古城墙的调查工作、“北魏平城遗址”调查工作,为大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取得进展奠定了突破性基础。但是我们也不能否认,社会上还有另一种观点,认为在古城内的存在和建设,必将影响历史名城的保护,甚至认为,大同作为历史文化名城进行整体保护的基本条件已经不复存在。
二、大同古城作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文化性质
长期以来,我们对保护与建设两者之间的关系,更多的是采用以往传统的认识模式,随着社会发展进程,特别是城市的整体变化与发展,使得最初形成的古城保护与建设的矛盾,也在逐步发生某些质的变化。从传统文化的意义讲,历史文化名城的形成,渊源于中国几千年来的封建文化,如果按照某些观点,将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范围,仅限定在封建社会时期形成的历史建筑,而将其他的各类近代风格的建筑排除在保护之外,那历史名城不就成了一座终止发展的古代城市“遗址”了吗?如不保护具有时代发展意义的城市建筑,那么若干年以后,就会出现城市发展史的“空白”期,而在今后的历史发展中,又如何得以体现呢?回顾大同本身产生与发展的历史,可以为我们提供一种启示:历史上的城市自产生之日以来的数千年间,各个时代都没有固守祖先的“历史”城池,而是在不停地汇集着每个时代的创造从而得到不断地发展。北魏拓跋珪在借鉴邺城和我国历代都市建筑的基础上,建设了著名的北魏平城。而在大同城市建设发展与历史名城保护的认识上,我们多是沿袭了建国初期建设新城而破坏古都城市的传统观点,此后,又多侧重于矛盾双方的对立性,从而形成两者之间矛盾绝对化的观念。
新修订的《大同城市总体规划》,十分明确地将城市发展目标定位为“区域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要求构建一个融传统保护与现代建设为一体的、和谐发展的新型城市,使我们认识城市建设与历史名城保护之间的关系有了新的变化,观察视角更为宽广。采取这种将大同古城置于我国民族历史与未来发展的大背景和城市现实发展的双重要求去考察研究的方式,来反思这些年来城市的建设进程及其历史意义,我们以为“对大同历史文化名城进行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的保护思路及工作任务,是完全符合历史本原和未来趋势的。从城市延续发展的历史角度观察,我市重要建筑不仅仅包括地面上辽金元明清时期的建筑,也应包括地面下的建筑遗址以及民国以后和新中国建立后的一些标志建筑,它们都已具有了历史名城保护的价值与意义,应视为今后大同历史名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市的建设与发展,不仅继承着历史与传统,也在一定程度上向今后的“历史”标明我们这个时代的文化水平和创造能力。可以说,具有国家民族与时代意义的发展历史及建筑,应列为历史名城的保护范围。还应明确的是,将新中国成立后的列为历史名城保护的组成部分,并不意味着20世纪50年代以后出现在古城内的一切建筑都具有保护价值,需要列入名城保护的,只是体现新中国成立后具有代表意义的时代建筑,如“大同展览馆”。从保护的角度出发,今后应逐步将建国时期的具有代表意义的首都城市建筑,确定和升级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建筑,采取文物保护管理措施,而对于建国后不同时期建造的没有保留意义的生产、生活等建筑设施,应按历史名城保护规划的要求,采取改造、调整、拆除等不同措施。妥善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是今后名城保护工作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建议修订的《大同城市总体规划》工作中,将红旗广场周边区域的建设规划,调整为保护规划,应正式确立为中心保护区,要从名城保护的角度保持和突出广场及周边建筑,如展览馆、电信大楼等建筑外立面的艺术特色和原有规划、建筑格局,保持这一区域内所形成的历史与现代相联系并构成的两种不同时代的文化内涵,使中心区域的文化特色得以保护和延续。同时还应看到,古城的政治、文化中心功能仍面临继续发展的需要。新的发展与建设必须服从历史名城的整体保护,古城内新的建设必须受到严格限制。在古城内划定出城市功能建设发展区域——即凸出体现文化功能的建筑,集中于鼓楼东西街及延长线。从目前发展的现状看,已承载了诸多功能的建筑。按照城市空间发展进行战略调整,将城市功能将逐步从集中走向分散,以缓解中心区功能集中过于造成的诸多压力。
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是同几千年社会文明史的发展演化同步形成的。我们大同的传统文化,汇集了我国历代特别是元、明、清以来各民族的优秀文化,其内容丰富而广泛,涉及到各个领域。其特点是随着朝代的更叠与时代的发展步伐而不断地继承、更新、发展,并在社会的进程中发挥着积极作用。而且很多超越时代与地域的民族优秀历史文化的传统理念,在当今的民族之间发挥着特有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以及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作用,体现了历史文化名城和优秀传统文化的本质意义。今天,历史的发展再次确立了这座千年古都为此区域性的政治、文化中心的地位,在古都历史文化与现代文化上的延续,使的历史功能在新的历史时代得以继续发展。
三、大同古城在名城保护中的功能设置的建议
大同的发展史在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具有不可估量的文化保护价值。不仅仅曾经是北魏国都、辽金陪都、明清重镇,而且以其独特的地理区位,成为中华民族大融合的舞台,在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古城内有国内目前极少仍存有城墙和传统民居四合院以及传统风貌,具备完整保护的衔接条件。作为大同历史文化名城的核心,古城棋盘式街巷格局和里坊制格局保存较好,特别是里坊制格局在国内已极其少见。保护古城,恢复其历史原貌,传承历史文脉,可以彰显大同历史文化名城的个性和传统文化特色,带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发展,是推进大同资源型城市转型、加快大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从充分发挥大同古城的宜居功能、展示功能、研究功能、体验功能、服务功能和旅游观赏功能的角度出发,对古城几大区域内的功能设置进行研究,我们认为首要工作是完整保护大同古城内的文物保护单位,同时复建作为古城最基本“五庙”建筑(即文庙、武庙、火神庙、财神庙、城隍庙);其次是对传统里坊街巷格局和以四合院为代表的传统民居的保护和恢复,相对保留一些建国后増盖得窑房和排房,使得城市发展得历史痕迹明显,并具有延续性。依据大同古城以四大街为界,自然划分为东南片、西南片、东北片、西北片共四大片区的传统格局,和2005年的现状调查,古城区域内的功能设置应以传统文化特色,将宜居功能和展示、服务功能完美结合,全面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发展,提出以下设想:
Ⅰ、在东南片,以复原关帝庙、府文庙、帝君庙和修缮传统民居为重点,构成一个集文化展示、民居民风特色和旅游服务功能为一体的传统文化风貌区
1、云路文化活动区。范围为府文庙以南,东至缸角街,南至南城墙内侧,西至东油店巷,北至府学门街,面积4.3万平方米。云路街呈“十”字型布局。现存传统四合院22个,其中较完整的院落14个。四合院修缮后,对云路北街东西两侧的7个四合院,可使院落与院落之间互通,作为文化辅导站、书画创作室、琴房、棋艺室等活动场所;对云路南街东侧的5个院落,可建设为儒家文化展示中心;其西侧的排房拆迁,恢复为传统民居四合院,作为大同古城古今书法碑刻展示区;对云路东、西街南北两侧,除修缮好现存较完整的6个院落外,仿建临街传统铺面,经营文化用品较为适宜。
2、关帝庙庙会区。范围以复原后的关帝庙为中心,东至都司街、西至稍竹巷、北至大东街南侧、南至大庙角街南侧关帝庙戏台之后,面积1.8万平方米。现存传统民居四合院35个,其中比较完整的院落有22个。修缮关帝庙周边的传统四合院;现代建筑拆除后绿化;改造九龙电影院为传统戏曲展演场所;将大庙角街南北两侧的房屋建为各种以销售旅游产品为主的铺面;将关帝庙戏台四周开辟为小型广场,以石料硬化,对广场边缘进行绿化。
3、狮子坊传统四合院住宅区。范围东至李怀角街南段西侧,南至帝君庙街北侧,西至县楼北街东侧,北至大庙角街南侧,面积4.2万平方米。狮子街现存传统民居四合院36个,其中较为完整的院落有22个(包括8个二进院落)。对完整院落进行修缮,对残缺院落和现代建筑进行拆迁、改造、复原,作为原住民的居住区。
4、正府巷传统四合院住宅区。范围东至东门大巷西侧,南至广府角北侧,西至李怀角东侧,北至大东街南侧,面积4.3万平方米,现存传统民居四合院39个,其中较为完整的四合院有24个。对完整院落进行修缮,对残缺院落和现代建筑进行拆迁、改造、复原,作为原住民的居住区。
5、柴家园传统四合院住宅区。范围东至东史宅街西侧,南至柴家园街,西至朱衣阁街东侧,北至仓门街,面积4万平方米,现存传统民居四合院84个,其中较为完整的四合院有50个。对完整院落进行修缮,对残缺院落和现代建筑进行修复、重建,作为新住民的居住区。
6、三元宫高档四合院住宅区。范围东至东城墙内侧,南至石人街北侧,西至东门大巷东侧,北至大东街南侧,面积4.8万平方米。可复建90个标准的传统四合院,作为新住民的居住区。
7、传统民居客栈和旅游服务设施。范围东、南至城墙内侧,西至缸角街东侧,北至石人街南侧,面积约17万平方米。在此范围内按照传统四合院形制建设传统民居客栈,同时合理配置建设茶社、戏园、餐饮等服务设施。
8、传统中医文化展示服务区。范围东至县楼南街西侧,南至马王庙街北侧,西至小南街,北至县隍庙街南侧,面积5.5万平方米。在此范围内,利用中医院多年在此经营的优势,修缮和恢复传统四合院,建设中医诊疗服务场所。
9、在上述8个项目范围外还可利用传统四合院建设传统武馆、健身活动场所等。
Ⅱ、在西南片,以复原华严寺、善化寺和财神庙等宗教建筑为重点,构成一个宗教建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与传统民俗、商业文化相交融的文化区
10、鼓楼东、西街传统商贸街。鼓楼东街是指鼓楼以东延长至大庙角街、至都司街南端街口,鼓楼以西,延长至太宁观、至下寺坡街南端街口,全长800米。这样设想,一是比较符合历史原貌;二是完整构成一条旅游线,西有华严寺,东街有关帝庙,从大东街、从大西街都可以到达鼓楼东、西街游览购物。鼓楼东、西街作为传统商贸街,保持明、清时期风貌,经营以旅游纪念品为主,各类并举。这条街现存传统四合院79个,其中街北侧43个,比较完整的院落有22个;街南侧36个,比较完整的院落有15个。在这条街上,北侧多为临街铺面,在建设传统商贸街时,还应当以北侧为主建设商铺。
11、院巷传统商业作坊街。院巷北通大西街,南接鼓楼西街,全长210米。现存传统民居四合院16个,其中基本完整的院落有12个。历史上原有的“琵琶老店”即在其东侧。设想以四合院为作坊的基本单位,以制作各种传统手工艺品和旅游产品、纪念品为主,为鼓楼东、西街商贸街乃至于全城的其他相关店铺提供商品货源。
12、欢乐街地方风味美食一条街。欢乐街全长204米,现存传统民居四合院18个,其中基本完整的院落有14个。在街两侧,以传统四合院为单元,经营大同传统地方风味美食和全国各地的特色小吃,打造特色饮食一条街。
13、太宁观养老区。太宁观南街东侧四合院现有一处养老院,床位四十多个。在此基础上利用四合院适当扩大经营规模,可以成为古城内一处人性化、特色化鲜明的服务区域。
14、商贸、休闲服务区。范围东至太宁观南街、北马市角街西侧,南至西马市角街北侧,西至唐市角街东侧,北至太宁观街南侧,面积约为1.8万平方米。在此范围内建设传统商业铺面和茶馆等休闲服务场所。
15、传统民居客栈。在太宁观南街、北马市角街以东,承接欢乐街地方风味美食一条街的两片区域内,建设传统四合院风格的民居客栈。
16、大同古城民俗博物馆。在华严寺以南1.5万平方米的区域内,现存传统四合院较完整的院落有12个,修缮复建后可建设成为大同传统民俗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收藏中心和展示场所;或者作为古玩区域中心。
17、棋盘街传统四合院住宅区。东至北小巷西侧,南至赐福庵街、一间房街北侧,西至青龙阁前街,北至财神庙街,面积约9.4万平方米,现存传统民居四合院89个,其中比较完整的院落有55个。对完整院落进行修缮,对残缺院落和现代建筑进行拆迁、改造、复原。
Ⅲ、在东北片,以复原明代王府、城隍庙、武庙和保持街巷传统风貌为重点,构成一个文化创意产业、旅游服务的文化产业区
18、仁和美街传统民居客栈。 范围为东至大有仓街,南至仁和美街,西至大北街,北至城隍庙前街,面积2.7万平方米。在该范围内现存传统民居四合院30个。对16个完整院落按原样修缮,并对14个残缺院落进行整合性修复后,可形成日接待500人的能力。
19、柴市角街传统四合院居住区和文化创意产业区。 柴市角街分为东、西、南、北四条街巷,呈“十”字型平面布局,面积16万平方米。现存传统民居四合院66个。对28个完整院落按原样修缮,并对残缺院落进行整合性修复后,一部分可以作为居住,另一部分可以作为从事文化创意产业人员或艺术爱好者的工作室。
20、十府街高档住宅区。 十府街四条街巷占据面积10万平方米。现存传统民居四合院32个,其中比较完整的四合院有只6个。在这一区域内,可建设传统高档四合院100多个,用于商业发展。
21、太平街传统民居客栈和旅游服务区。范围东至清泉寺街,南至大东街,西至仓巷,北至柴市角传统四合院居住区和文化创意产业区南侧,面积约15万平方米。现存传统民居四合院155个,其中较完整的院落有78个。在此区域内,建设传统民居客栈和戏园、茶馆、饮食等旅游服务场所。
Ⅳ、在西北片,以复原总镇署、府衙、火神庙和传统民居建设为重点,构成一个官署建筑文化与民居建筑文化结合展示区
22、朝阳传统四合院居住区和社会福利院建设项目。 范围东至大十字南街、西坡南街西侧,南至大井街北侧,西至后场面、朝阳寺前街东街,北至大十字西街南侧,面积3.5万平方米,现存传统民居四合院53个。修缮完整的28个院落后,对残缺院落和现代建筑进行修复和拆迁。
23、古城西北高档四合院住宅区。 在东至石头巷西侧,南至大十字街北侧,西、北均至城墙内侧规划路的区域内,可用面积有9.5万平方米。建设上百个高档四合院。
24、三道营房传统民居客栈和旅游服务区。 在东至大北街,南至三道营房街,西至石头巷,北至城墙内侧规划路的区域内,面积有14万平方米。建设传统民居客栈和民俗表演、餐饮等旅游服务场所。
按照以上的设置,古城内的常住人口可以控制,居民在2.5万人左右,从事商业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艺术创作的人口在4.5万人上下,四合院日接待游客住宿3.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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