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古都文化资源相当丰富,其中有相当部分散布于古都的郊区。为了防止“城市郊区化”、“住宅郊区化”使古都郊区的文化资源遭到破坏,呼吁要高度重视古都郊区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并提出了具体对策与措施。
【关键词】古都郊区 文化资源 保护
历史悠久的中华文化遍布中华大地。全国性的都会和区域性的都会则集聚了历史时期相当数量的文化资源,并成为各该历史时期文化的代表,突出地体现了中华民族灿烂的历史文化。无疑它们是最具文化力的城市。
当今,在人们大谈“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我们必须警惕,千万不要误入“文化全球化”的歧途。文化多样性应被视为人们共同尊重和普遍适用的原则。惟有各国、各民族、各地区保持和弘扬自己的文化特色,才使我们有着文化交流、文化旅游的需求,才能保持和加强文化可持续发展的生命力。未来旅游产业按循环经济的发展要求,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将在更大的程度上有赖于文化旅游资源的精心地有效地保护、进一步发掘、更加科学合理地利用。
改革开放以来,八大古都——北京、西安、南京、杭州、郑州、洛阳、开封、安阳等城市都很重视城市旅游功能的培育和发展,把旅游产业或是列为主导产业:或是列为先导产业,或是列为优势产业。它们的共同点是兼备优美的自然地理环境和丰富多彩人文旅游资源。它们有最充足的理由把如何保护好、利用好古都文化资源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古都型历史文化名城完全有责任编制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成为历史文化保护的示范城市。
八大古都历史悠久,人文渊薮源远流长。它们都历经地理环境的沧桑变迁、行政区划的历史沿革,今日的古都之产业规模与发展水平、城市规模与布局、城市空间结构与形态、城市一一区域的行政隶属关系等等,已与昔时古都大不相同。然而,根据历史记载、考古发现,现今仍然存在的丰富文化资源,古都文化发展的文脉非常清晰,它们的“根”与“魂”深深地铭刻在人民的心中,也体现在今天古都可见的物质文化与可识的非物质文化的方方面面。这些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不仅较多地分布于老城区,也或密或疏地分布于城市郊区与郊县。例如:北京周口店古人类遗址、长城、明十三陵、京杭运河通县(通州)段等等:西安半坡遗址、周丰京、镐京遗址、秦陵兵马俑、骊山风景名胜区等等;南京钟山风景区和栖霞山风景区诸多人文胜迹:郑州周边地区的旧石器时代和新石器时代遗址、夏商文化遗址、郑韩故城、嵩山风景名胜区等等:洛阳的龙门石窟、偃师商城、汉魏故城等等:杭州的跨湖桥文化遗址(距今约8000年)、良渚文化遗址群(距今约5300—4200年)、钱塘江文化(杭州市域内钱塘江两岸各市县)、运河文化(杭州市域内京杭运河段和萧甬运河段)、西湖文化(西湖风景名胜区60km,其中部分可视为城郊结合部)以及江南水乡文化、水乡古镇、古村:桥梁文化、建筑文化、茶文化、丝绸文化、西溪湿地文化、地方戏曲、民风习俗等等。
古都城区外围区域蕴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足以说明古都作为全国的或广大区域的首位中心城市,它对区域的集散作用和它有赖于区域环境的依托和资源、经济、社会的支持,在都城与区域长期的相互作用中,逐渐形成了都城——区域文化基因的同一性、文脉的继承性、文化活动空间的关联性、延续性。因此,“古都文化”的完整概念,就时间而言,包括古与今,而不限于或长或短的都会时期;就空间而言,不仅是都城城墙之内的老城区,也包括都城之外的古都边缘区(郊区)与古都文化影响区(郊县或更广的区域)。尤其是当我们把“中国古都文化与现代旅游发展”作为一个很有意义的论题进行研讨时,很有必要澄清:古都与古都文化不是与区域分隔的孤岛,不是无根无主干的断枝残叶。确认这一共识,就有理由呼吁——在现代化、城市化浪潮中古都城内的历史文化已被“旧城改造”撕成“碎片”,再也不要重踏覆辙,让“加快城市化步伐”、“城市郊区化”、“住宅郊区化”把郊区、郊县的历史文化也撕成“碎片”,甚至荡然无存。我们设想——如果在跨湖桥文化遗址和良渚文化遗址上进行大规模房地产开发,有着1000多年的湿地农耕生态文化传统特色的西溪湿地区被建为旅游公园、被房地产开发的新楼盘层层包围、甚至侵入湿地保护区,有着高水平建造技术的水乡古桥、古民居被以种种借口而拆除、迁移、出卖,著名的钱塘江古海塘任其被挖、被损、坍塌,古镇的风貌特色、历史街区、古建筑群得不到应有的维护而消形失迹……我们还能拿什么例证说得清楚杭州这座城市的历史文化的根与魂?可是,令人不解与不安的事毕竟已成事实:例一,良渚文化遗址已有多个房地产项目在建,不仅破坏了良渚文化遗址的历史文化氛围,也给今后良渚文化遗址群分布区域的地下文物考古发掘造成极大的障碍;例二,“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一期)以惊人的速度(半年多)、巨额的投资(数十亿人民币)把原来颇具特色田园文化的湿地打造成由商业性公司经营多个超五星级酒店、宾馆、西餐厅提供高消费的公园。一期工程所有与生态保护无关的或不当的建设项目使西溪湿地生态遭到难以恢复的破坏,也把原真的活生生的西溪湿地“柿基鱼塘”……等农耕文化与民俗风情一扫而光;为了带动湿地房产开发而延伸建设的宽阔的文二西路、文一西路违背了湿地保护的宗旨与原则,严重地破坏西溪湿地的完整性与湿地生态,也见证了所谓“西溪湿地综合保护”的真实意图——房地产开发;例三,郊区、郊县的古镇、古建、古桥普遍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两年前郊区某村曾有打算拆移古桥出卖石材换取资金修路的事件,近年又出现近郊茶乡居民为保全有100多年历史、雕有茶文化标志的“雕花楼”遭遇挫折的难题;例四,著名的钱塘江古海塘有的塘段被新建工程施工破坏,有的年久失修而坍塌,有的成为被遗忘的角落。
为改变古都郊区文化资源保护的不良现状,使之为保护古都文化的完整性并有益于古都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毫不迟疑地采取多种措施:
一、从认识上正本清源:
(一)古都郊区文化是古都文化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总结古都历史文化保护的经验教训,给古都郊区历史文化保护以更多的热情关心与实效支持;
(二)谨防陷入“城市郊区化”、“住宅郊区化”的误区,以科学发展观正确认识城市规模,坚持城市理性发展、合理布局,纠正乱占土地、滥用土地的违法现象;
(三)把握好所谓的“保护和利用的平衡点”。应该说,历史文化保护和城市发展的整体利益有着根本的一致性,但不是所有的文化保护项目的意义与价值都可以直接以经济收益来体现,有些历史文化保护的价值远非以创收多少钱币来计算,例如跨湖桥文化遗址、良渚文化遗址、西溪湿地农耕生态文化都是无价之宝。如果一定要把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定格于打造“聚宝盆”、“摇钱树”的目标上,必然急功近利引进不当开发项目(如房地产开发项目、旅游开发项目等)导致历史文化资源与生态文化的严重破坏、得不偿失。
二、完全有必要把古都历史文化保护的地域范围扩大到郊区、郊县,在对郊区、郊县历史文化资源进行认真普查的基础上,列出保护名单,确定保护范围,提出保护要求,落实保护措施。
三、理顺历史文化保护和规划管理体制,健全历史文化保护机构,确保决策和规划的科学性和规划的实施。文保机构不仅管理已经审批颁布的文保单位,也要把历史文化名城、历史地段、古镇古村的历史文化保护等列为职责范围。须加强与文保相关的政府各行政职能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应大幅度增加历史文化保护经费。
四、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应由政府部门负责、主导。政府对历史文化保护和利用的决策、规划、管理应科学、民主、公开,听取专家与公众的合理意见,经得起检验。不能急功近利,追求不正当的政绩,更不允许以假新代替原真或以假乱真。历史文化保护由政府负责、主导,并不排斥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
近几年,杭州市民经历了许多次古都文化“保卫战”(如古城遗址、古海塘、历史街区、历史地段、历史建筑、名人故居、古树、古井……“保卫战”),有力地促进了《杭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杭州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等文件的出台,有些市民还自己掏钱保护古建、发掘文化古迹。政府对民众保护历史文化的积极性应予热情鼓励与支持,让民众对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有充分的知情权、发言权、监督权。
五、古都郊区、郊县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应按有关法规科学规划、严格审批,使之具有法律效力,切实实施。凡遇到建设项目同历史文化保护存在矛盾,应按“保护也是建设,而且是更重要的建设”这一基本原理,坚持“保护第一”原则,赋予历史文化保护负责部门“一票否决权”。
[作者]周复多,浙江大学建工学院区域与城市规划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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